上海發佈樓市“滬七條”
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財政局、市税務局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《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》,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。其中指出縮短非滬籍居民購買外環內住房所需繳納社保或個税年限。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內住房的,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的年限,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。符合條件非滬籍居民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。對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滿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,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,可在外環內增購1套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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