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國家衞生健康委、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調整了《鼓勵進口服務目錄》,現予以公佈。商務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知識產權局2019年第14號公告同時廢止。